休學流程說明
一、休學說明
本系不得保留學籍,僅得先註冊後辦理休學,休學手續請於註冊繳費截止日前辦理完畢(行事曆),註冊日 (含)前辦理完畢可退全額學雜費及其餘各費; 註冊日之次日至開學日前辦理完畢,學費退還2/3, 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部退還,完成休學手續並繳交已簽署之衛福部契約書方具醫學系學籍。
二、休學流程1.告知系辦:請先致電告知系辦休學意願,以便通知出納組製作繳費單。
2.繳費: 至本校「應用資訊系統」列印繳費單,並持單繳費。(※請務必保留繳費收據備查)
3.休學申請:填寫「休學申請書」(請至教務處下載),並準備掛號回郵信封1個。
到校後先將申請書繳至醫學院區註冊組登錄,再進行離校手續,完成離校手續後將整份申請書繳至醫學系辦公室。
4.簽署契約書:簽署衛生福利部公費醫學生契約書及保證書(一式六份),並貼妥保證人應繳附件,於開學日前親繳或郵寄至醫學系辦公室。
5.退費:待行政流程結束,將依本校退費相關規定,退還註冊費。
三、醫學系辦公室聯絡資訊
電話:(07)6151100 分機:7952、7953
地址:高雄市燕巢區義大路8號
位置:醫學院區教學大樓C棟9樓C0943室
附加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