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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學分抵免原則

學分抵免流程

01
申請歷年成績單
請向原就讀學校申請 歷年成績單 1 份, 須為彩色正本並加蓋學校戳章
02
至應用資訊系統登錄抵免資料
請依照 操作說明 ,於9/7(一)上午9:00~9/9(三)中午12點之間至應用資訊系統上傳成績單並登錄想要申請抵免的科目。
醫學系課程代碼: 請參考 醫學系六年課程計畫表
通識博雅選修課程代碼: 請參考 通識博雅課程名稱及代碼一覽表
※ 注意事項
辦理學分抵免後,如因抵免學分導致當學期實際修課學分數 低於 15 學分(低修), 仍須另外加選課程至至少 15 學分。 請同學於申請抵免前自行評估修課安排,再決定是否辦理抵免。

抵免原則

一、抵免通則
  1. 原校學分數須大於或等於義守大學課程學分數,不可少抵多。
  2. 可由兩科合併抵免一科,但不可將一科拆分抵免兩科。
二、抵醫學系課程
  1. 原校必修課程可抵免本系必修或選修課程。
  2. 原校選修課程僅可抵免本系選修課程。
  3. 課程名稱原則上須相同;若課程名稱相近,需提供 授課計畫表供審查。
三、抵通識核心
課程名稱相近或實質授課內容相同者,原則上可申請抵免。
例如: 「中文」可抵「華語文學」;「英文」可抵「學術英文」。
四、抵通識博雅
  1. 課程名稱相近者,原則上予以抵免。
  2. 原校之系必修、系選修或通識課程,皆可申請抵免通識博雅課程。
五、抵體育課程
以體育組審查結果為主。課程名稱為「體育」,或籃球、游泳、排球、桌球等各類體育單項課程,原則上皆予以抵免。

※ 實際可否抵免,以審查結果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