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➌重點科別計畫(第三期)

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(第三期)

一、計畫目標

01

持續培育重點科別醫師人力,並依偏遠地區及國家醫療政策需求, 彈性調整培育科別,以改善 專科醫師人力分布不均問題。

02

均衡偏遠地區醫療資源與醫師人力配置, 提升偏鄉基礎醫療及急重症照護量能, 縮短城鄉醫療差距

03

因應國家整體醫療政策需求,新增部分專科及次專科培育, 強化 急重症、兒童、精神及特殊醫療 等關鍵醫師人力。

二、入學管道

入學方式同一般大學各校系招生管道,可依下列方式申請:

個人申請 以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報名。

登記分發 以大學入學分科測驗成績參與分發。

三、醫學系最長可受領六年公費

01

生活津貼

每學期 $102,000 元, 包含膳食費、零用津貼與住宿費等,整併為單一「生活津貼」

02

書籍費

每學期 $16,500 元

03

學雜費

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全額支給。

04

應屆畢業旅行參觀費

$3,000 元 於應屆畢業時支給。

醫學系公費待遇最長受領 六年; 如因延長修業而超過法定修業年限, 延長期間不再受領公費待遇。

四、培育科別與服務年限

第三期依醫療政策及偏遠地區人力需求, 將培育方向區分為 A 組「政策任務組」B 組「區域人才羅致困難組」

A

政策任務組

主要培育科別
重症醫學科 臨床病理科 小兒外科 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科 司法精神科

另得依國家醫療政策需要, 增列或調整相關培育科別。

服務地點

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,或衛福部指定之機構。

完成訓練後指定服務年限 15 年
B

區域人才羅致困難組

主要培育科別
內科 外科 婦產科 兒科 急診醫學科 感染科 神經科 神經外科

培育科別得依畢業當年度偏鄉及區域醫療人力需求, 由主管機關彈性調整。

服務地點

偏遠及離島地區之醫院。

完成訓練後指定服務年限 10 年
*執業登記於花蓮、臺東之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者, 服務年數為15年。

詳細計畫內容及最新規定,請至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「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(第三期)」 查閱。